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粤仁宣)6月23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3号)已于近日印发,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6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据悉,全省将有700多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根据通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并按2020年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额调整就是每人每月加发4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就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8%加发。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