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 通讯员江公轩)为深入贯彻落实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态,打造“惠企、便企、安企”良好营商环境,江门市公安局推出10项惠企便企新措施。
今年以来,江门市公安局大力推动“邑·警企通”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设,努力为企业提供“清单化、一体化、规范化”的便利贴心服务。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服务企业工作专责小组,梳理编制了“业务办理、宣传咨询、培训服务、安全指导、案件侦办”五大类、179小项的服务企业事项清单,建立了12个服务企业微信群,广泛开展上门走访活动,认真听取企业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受理企业提出的服务需求,共为企业办理业务、解决问题303批次。
接下来,江门市公安局将在“江门公安邑微警”微信公众号、江门公安门户网站开辟“邑·警企通”服务专区,建立完善“实时受理、统一交办,限时办结、监督回访”的闭环管理机制,更好地受理和跟进企业各类服务需求。
部分惠企便企新措施
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办”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等涉企案件日益增多。为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江门市公安局对涉企案件实行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告知工作机制,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破案。同时,加强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监督管理,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权利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大客车查验“现场办”
根据企业申请,提供大客车预约上门现场查验服务,降低企业车辆交通往返成本,保障企业正常运作。
放宽两类流动人员居住证申领条件
从5月1日起,江门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取消已缴纳社保、购买房屋等两类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时间限制,即原来已缴纳社保、购买房屋的两类流动人员申领居住证需要在江门居住满半年以上,现在两类人员居住证申领实施即来即办政策。对流动人口较多的企业,公安机关还可以提供预约上门集中办证服务。办理居住证后,企业的外地员工可以平等地享受江门市居民待遇。
企业办理港澳商务备案和涉外单位备案“零跑动”
为企业提供预约上门办理港澳商务备案和涉外单位备案手续,备案后企业非江门户籍人员无须提交居住证,持本人身份证即可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方便企业员工来往港澳从事商务活动。
机动车注册登记“一站办”
推动全市符合条件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4S店)建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现场为购车客户提供购置保险、缴纳税费、机动车登记“一站式”服务,方便企业经营销售和即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集中办”
公安机关根据企业预约,上门集中为企业员工提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服务,减少员工上牌的交通往返成本和等候时间。
运输企业车驾管业务“团体办”
公安交警部门为运输企业开辟团体业务窗口,集中办理车驾管业务,减少企业往返交通及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