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穗政法)“ODR平台给我的使用感受就是灵活、高效、方便。”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可丹告诉记者,通过ODR平台即可足不出户实现线上调解,她代理的一批23件涉房产纠纷的集团案件,通过ODR平台调解率达90%,“而在以往,需要到现场申请立案,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话,还需要协商好前去和解的时间,有时候这个时间比较难协调,并且和解协议在协商过程中还会有变化,有可能一次到场还和解不成,这样各种程序下来,不仅费时费力,还可能会消解双方的和解意愿。现在有了ODR平台,可以随时随地在该平台上提交调解申请,还可以在线修改、签署和解协议,而且如果调解不成,还能马上转入仲裁程序,不用再提交案件材料,省时省力,方便又快捷。”“原本线下要耗费两三个月的时间,现在不到2周就高效完成了”。
疫情期间,ODR平台解决纠纷便利性更为突出。据广州仲裁委副主任石磊介绍,依托全新打造上线的广州仲裁委ODR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了集谈判、调解和仲裁于一体的完备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开辟了多元化跨境解纷速调的“绿色通道”,平均处理周期仅为10天,曾在10天内解决涉粤港澳三地4亿元的关联案,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截至2021年6月4日,ODR平台共处理案件73件,结案59件,结案率为80.8%,其中调解结案47件,调解率达64%。相较于2020年全年的案件调撤率27%,ODR平台促使案件调解率翻番。
共享仲裁庭室 身处外地当事人可与广州仲裁员远程视频开庭
ODR平台只是广州仲裁委推出的战胜疫情影响八项工作措施之一。今年5月,广州仲裁委又出台“新八条”,将上半年积极拓展的ODR平台和首创的“四个共享”机制以及第六届仲裁委员会专业化的发展模式充分运用到为群众办实事中,让防疫和办案两不误。
其中,“四个共享”机制,即广州仲裁委率先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经济带地区部分仲裁机构携手合作,实现共享远程庭审技术标准、共享仲裁庭室、共享仲裁员名册、共享服务窗口“四个共享”,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可在异地通过符合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的方式,在合作仲裁机构的仲裁庭室内参与远程庭审,并可选定合作仲裁机构共享的仲裁员名册中的仲裁员,通过合作仲裁机构的服务窗口咨询立案和收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