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幸)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根据《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穗工信规〔2021〕2号)文,广州将开展2021年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申报事项,其中6类企业将被直接认定为2021年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广州境内企业7月20日前可申报。
据介绍,在近三年内获得下列称号或奖项之一,以及境内外上市企业,不受营收指标限制,可直接认定为民营领军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报送申报材料),共有6类企业可被直接认定为2021年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一是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五百强、中国软件企业百强、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中国连锁企业百强。二是拥有经认定并通过年度考核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或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三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四是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商标金奖。五是获得中国工业大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六是境内外上市企业(不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