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廖靖文)记者昨日获悉,广州海珠区印发实施《海珠区总河长令第4号》和《广州市海珠区渠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实施合流渠箱“X渠长制”,启动73条合流渠箱“开闸”行动。
合流渠箱是人为覆盖了的自然河道、排洪沟渠,雨季排涝时配套设置的截污闸、拍门开启,渠箱内的合流水溢流入河涌,不仅导致河涌水质变差,难以充分发挥行泄通道功能,同时也挤占污水空间,不利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2020年底,市河长办印发《广州市总河长令第9号》,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其中海珠区共有73条改造任务,为全市最多。
今年,海珠区再度创新和丰富“河长制+”模式,借鉴河长制、湖长制和河道警长制经验模式,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全市首度建立推行“渠长制”。
海珠区建立了区、街道、村(居)三级“渠长”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区级领导担任区级渠长,合流渠箱所在的街道、村(居)党政主要领导及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渠长。其中,各街道总河长是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第一责任人,各街道是责任主体。
《海珠区渠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区科工商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和执法局、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各司其职、协同攻坚,全力推进合流渠箱沿线的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违法建筑清拆、“散乱污”场所、农业面源污染及排污口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海珠区73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任务,推动全区60个截污闸顺利“开闸”。
海珠区将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据介绍,目前海珠区已有7个合流渠箱完成改造开闸,剩余66条渠箱总体进度已达80%以上。接下来,海珠区将继续统筹推进合流渠箱改造和排水单元达标建设,疏通河道水脉,实现雨污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