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 通讯员贾慧敏)日前,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出口货运渠道此前查获的一批12块申报为铅制、 镀银工艺条实为铂金,属于国家禁止出口商品。该案初估案值超千万元人民币,目前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该批货物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申报为装饰用工艺条(铅制、 镀银),共12块,重约58千克。海关关员查验时发现,实际货物金属色泽与此前查验的镀银制品存在差异。经再次仔细查看货物外观,综合货物密度、颜色等特征,关员认为该票货物存在较大伪瞒报风险,于是按规定进行取样、送检。经鉴定,该批申报为“铅制、 镀银”的工艺条实际材质为“铂金”,是国家禁止出口商品。
海关提醒:根据《出口管制法》,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或者未经许可出口管制物项的,除了要承担行政处罚、从业及经营禁止等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