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刘丽琴)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人才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筹建方式,保障广州市政策性住房的房源供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2日。
土地受让方负责配建政策性住房的开发建设成本
按照规定,广州市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占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所谓政策性住房,包括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以及人才住房等。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政策性住房,是指在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中,由土地受让方建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建成后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将房屋产权无偿移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各区政府或其指定的单位。土地受让方负责配建政策性住房的全部开发建设成本以及由此产生相关费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重点功能片区、产业集聚区等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适合配建区域应提高配建比例;城市郊区及交通不便利等不适合配建区域,可降低配建比例。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项目配建政策性住房的比例,可通过直接设定初始配建比例,以及“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确定。同时,商品住宅用地公开出让配建政策性住房应当坚持政府指导、设施共享、社区融合、相对集中、布局合理原则。
配建比例提高增加开发成本
相比往年实际出让住宅用地中配建面积比例不足3%而言,本次政策要求配建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意味着未来部分优质地块的配建比例将大大提升,同时也增加了地块的开发成本,这让开发商在拿地时也将会有更多的考量。从新规看,后续供地方面需要预留10%的比例用于政策性住房建设,尤其是在轨交沿线等交通配套较好的区域。
对于房企拿地端来说,未来需要关注此类配建的比例或者说“竞配建”的要求,尤其是在今年第二轮“双集中”供地阶段,要关注此类供地计划和双集中供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