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5月10日8时起东莞正式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相关业务。
5月6日22时起暂停服务
停止服务时间:5月6日(星期四)22时起;恢复服务时间:5月10日(星期一)8时。
东莞市医保局提醒,系统切换期间,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疗保障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引做好就医安排。
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一)暂停市内医疗住院和生育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办理入院或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适当收取押金,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二)暂停产前检查、社区门诊(不含转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现金垫付,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补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三)暂停特定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和住院及社区门诊转诊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参保人先现金垫付,待恢复服务后到医保经办机构(社区门诊转诊到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四)暂停异地住院联网结算
暂停服务期间,东莞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后,到本市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办理入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入院手续。
东莞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可由医院先出具纸质版转院证明,恢复服务后再由医疗机构在系统上进行补登记。暂停服务期间,异地参保人在本市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入院手续;办理出院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参保人垫付相关费用后按参保地零星报销要求申请医疗费报销。
(五)暂停医保待遇核发
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如零星报销费用划拨等将暂停核发,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及核发;部分待遇款项受系统上线影响,可能延期核发。
(六)暂停公共服务渠道
暂停服务期间,“粤省事”“东莞医保”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经办业务。
(七)终止村(社区)参保人生育津贴自动拨付及用人单位生育津贴网申业务
恢复服务后,未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人需到经办机构办理。
(八)终止异地就医备案网申业务及现有微信端异地就医备案业务
恢复服务后,参保人可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省事”和“粤医保”等线上渠道办理。
(九)医保个账使用不受影响
已使用医保个账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重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