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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广告关不掉、侵权责任举证难……

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作出回应

  据新华社电 (记者白阳、颜之宏、刘硕)信息收集太“任性”、个性化广告强制推、侵权责任举证难……公众这些“吐槽”,在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给出了回应,相关问题有望得到破解。

  个性化广告关不掉?

  安装程序时可以“一键同意”,撤回同意时却设置各种障碍;搜索过一个东西,就频频推送类似产品的广告,想关都关不掉……不少用户都有过这样闹心的体验。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为个人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同意前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认为,草案二审稿对撤回同意的便捷性提出要求,能够倒逼互联网平台提升用户体验,切实保障用户“后悔”的权利。

  “个性化广告关不掉”?草案二审稿明确,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信息推送,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一些用户被自动化广告追踪时感觉非常不好,想要找到拒绝追踪的操作入口又很难。”王新锐表示,草案二审稿指明了两种用户拒绝被自动化广告追踪的方式。

  信息权益被侵害谁负责?

  发现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如何举证是维权的关键。草案二审稿在举证责任方面作出重要调整。

  草案一审稿规定,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处理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草案二审稿对此修改为,个人信息权益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受到侵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表示,相较于互联网平台,普通用户在举证上处于劣势地位,有必要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处理信息的平台一方。如果平台不能“自证清白”,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劳东燕建议进一步细化规定,只要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行为侵犯了个人信息权益,如未经同意就收集了用户个人信息,那么不管这个行为是否使其遭受到实际损失,个人都可以向信息处理者主张赔偿。

  逝者信息怎么保护?

  互联网作为当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留下了许多逝者的生活痕迹。如何保护逝者的个人信息权益?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明确,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作为对民法典的衔接,草案二审稿规定:自然人死亡的,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由其近亲属行使。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认为,从民法角度看,此处修改将死者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财产权利进行保护,这种立法理念值得肯定。

  高艳东还表示,法律应当考虑死者个人信息的特殊性,对其适用不同于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标准,从而实现对侵权行为的精准打击和对法律资源的最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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