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赵雪峰)近日,广州市总河长令(第10号)正式颁布,决定实施消除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确保2021年底前消除国、省考断面涉及的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推动水环境质量提升到新的水平。
第10号总河长令指出,要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广州“1+1+4”工作举措,乘势而上、乘胜追击,以更高的水环境质量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目标。
首先是建立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责任体系,明确各区总河长是消除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
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水质监测,对水质发生波动或恶化的,开展污染源解析工作,精准识别污染源头,分析超标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压实治理责任。市水务、农业农村、工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依职责,结合“一河一策”工作内容做好指导、督导工作。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全面保障列入清单的河涌治理资金。
第10号总河长令连同2021年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攻坚清单一并发布。对照国家和省关于地表水水质断面、水功能区考核要求,精准施策,靶向治理,确保2021年底前消除国、省考断面涉及的75条劣V类一级支流。
同时,各区总河长要牵头,对全域其他水体进行地毯式排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全生命周期治理。岸上要继续保持监管高压,加强涉水违法建筑整治、散乱污整治、工业企业排污管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垃圾管理等。对于新增劣V类水体,以“零容忍”的态度倒查追溯,限期挂账整改。水中要针对总磷、氨氮等超标污染物特征,对生活、工业、农业、垃圾等污染源进行溯源分析,一河一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此外,以高质量建设千里碧道为引领,全力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改造、排水单元达标创建,积极开展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第10号总河长令要求,由市河长办牵头制定验收方案,将75条劣Ⅴ类一级支流治理验收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