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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沂蒙精神的“广州军嫂”

接过拥军优属接力棒 “沂蒙新红嫂”于爱梅既当红娘又帮教下一代
于爱梅
于爱梅和母亲、女儿一起给解放军官兵做鞋垫。

  战火纷飞的年代,沂蒙山区有一群伟大的女性,她们送子送郎上前线,救护八路军伤病员、养育革命后代,用柔弱的肩膀与前线男性共同撑起了战争的胜利,她们就是“沂蒙红嫂”。今年69岁的于爱梅出生在临沂市沂南县马牧池乡东辛庄村,是一名退休教师。当年,她的奶奶王换于将革命后代抱回家精心照顾,自己家却先后有4个孙子因缺少营养而夭折,其中就有于爱梅的哥哥。

  于爱梅从小受家庭的熏陶,对党和人民军队有着特殊感情,对沂蒙精神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军人有着特殊感情的她嫁给了在原广州军区某部服役的干部,成了“广州军嫂”。由于直观感受到了革命战争年代沂蒙山区密切的党群关系以及军民鱼水深情,在她的心目中,奶奶、母亲等老一辈创立的爱党拥军、忘我奉献的精神应该世代传承,她不单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秋瑜

  亲切的“编外指导员”

  小时候,“红嫂”们的传奇故事给于爱梅带来心灵上的震撼,让她感到崇敬和向往。新中国成立后,奶奶王换于和母亲张淑贞依然保持着当年的拥军传统。那时,冬季到沂蒙老区拉练的部队多,为了赶制鞋垫、做军鞋,晚上,一家人围着煤油灯忙活大半夜,大人们搓麻绳都将腿搓破了。于爱梅那时虽小,但懂事的她也忙活着帮大人穿针引线。“部队来时,我会跟着奶奶和妈妈一起去慰问,看见奶奶和妈妈拿着煮熟的鸡蛋,颠着小脚跑前跑后往战士的手里塞。”于爱梅带着浓重的沂蒙口音对记者说。

  长大后的于爱梅成了一名教师。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时,给她介绍对象的人不少,条件也都不错,可她却偏偏喜欢军人。就这样,于爱梅嫁给了那时在原广州军区某部服役的一名干部,成了“广州军嫂”。婚后第二年,她的公公生病住院,当时,丈夫正在前线执行任务,她白天在学校教课,下班后骑着自行车到县医院照料公公,为了不让丈夫担心,她封封家书都只报平安;后来,公公去世,丈夫因事不能回来,于爱梅替丈夫尽孝,操办着将老人安葬。

  孩子出生后,爱人远在部队,有时一年回不了一次家,婆婆又体弱多病,于爱梅既要教学,还要照料好婆婆和孩子,遇上老人或孩子生病头疼脑热的时候,于爱梅恨不得将自己“掰”成几个来用,可她从没有抱怨过一句,一个人将家庭的担子挑了起来。

  即便如此,每当假期来到广州的部队里探亲,于爱梅也将她的大爱倾注到战士们身上:她常与战士们拉家常、帮战士洗补衣服,成为战士们心目中的“知心大姐”。那时,丈夫担任部队指导员,有的战士思想闹情绪,不找指导员却找于爱梅,所有的思想“疙瘩”在她这儿很快就解开,被战士们亲切地誉为“编外指导员”。有个湖北籍战士小王考军校落榜,情绪低落,流露出退伍返乡的念头,于爱梅与他谈心,帮助他正确面对挫折和困难,利用空余时间给他补习功课。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年,小王如愿考上了军校,当于爱梅得知后,心里比啥都高兴。有了于爱梅的全力支持,其丈夫在部队工作出色,多次受到原广州军区的表彰奖励。

  在军营期间,于爱梅了解到一些大龄青年军人找对象难,她心里也很着急。回来后,当起了军人们的“红娘”,经她牵线搭桥成功的就有十几对;在于爱梅的影响下,她的三个姐妹全都嫁给了军人。

  自费30万元拥军优属

  随着时间流逝,于爱梅的奶奶去世,母亲年纪也大了,于爱梅郑重地接过了几代人的拥军接力棒,将祖辈的拥军好传统传承下去。1984年,于爱梅光荣入党,每当部队演习、拉练途经沂南时,最忙活的是于爱梅;每年“八一”建军节、新兵入伍了,她都要把自己亲手绣制的鞋垫和购买的土特产等物品送到部队官兵手中,鼓励他们当好兵、尽好义务;2004年,于爱梅到龄离岗,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从事拥军优属事业,这时的她更加忙碌了。她每个月只有2000余元的退休金,然而每年用于拥军优属的花费都在1万元以上。

  于爱梅说,沂南是革命老区,当年为党和军队做奉献的群众难以数计。如今,他们中有些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困难。2006年,于爱梅向中国和平基金会申请了10个补助名额,由基金会每年向县内的张红英、王桂花、范桂君、周锡芳、周锡芬等10位老“红嫂”提供1200元生活补助;2009年,她又争取到了价值20多万元的保健床垫,给老“红嫂”们送去了健康和快乐。这些年来,她省吃俭用,从工资收入中挤出30多万元用于拥军优属,带领爱心人士先后慰问了40多支部队,看望了百余名老八路军、老党员、老“红嫂”及其后人等,表达了对他们的崇敬和关爱之情。

  希望将沂蒙精神传向世界

  为了带动更多的人一起宣讲沂蒙精神,2016年,于爱梅发起成立了“沂蒙精神传承促进会”,组建了20多人的沂蒙精神宣讲团,广泛开展宣讲活动。“课一讲就是40多分钟,最多的时候一天5场,夏季天气炎热,有时也感到很累,但每当看到听众们认真听讲,被深深打动的时候,又感到自己的付出很值得!”于爱梅深情地说。在她看来,宣传沂蒙精神,是时代形势所需,更是她作为一名“沂蒙红嫂”传承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于爱梅还长期担任换于红军小学、将军小学的志愿辅导员,利用学校开班会、校会的时间去为学生做革命传统教育报告,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于爱梅发现,当地有很多孩子由于父母忙于工作,无暇管顾,致使学习生活受到影响。于是,她就把从教师岗位退休的姐夫、当教师的女儿、女婿和外甥等人召集起来,组成一个家庭义务帮教小组。没有辅导场所,她就把家中一套房屋腾出来;没有桌椅,她就自掏腰包去市场买来。几年来,于爱梅的家庭帮教小组共义务辅导学生十余批次,受益的孩子有150多人。

  此外,于爱梅还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扫墓,到王换于故居、沂蒙红嫂纪念馆进行入队、入团宣誓;带领学生到老战士、老“红嫂”家中慰问,听他们讲革命故事;指导学生帮老人们打水扫地、洗衣摘菜、按摩捶背……让学生近距离接触英模人物,感受沂蒙精神,培养爱心和责任感。有人对她说:“都这把年纪了,还整天到处跑,找那个累图啥?”听到这样的话,于爱梅总是在心里默默地勉励自己:“红嫂精神是奶奶那一代人用生命和鲜血创造出来的,是干事创业的宝贵精神财富,这个光荣传统,我不仅要传承下去,而且还要我的两个女儿继续传承下去,让沂蒙精神代代相传,说啥也不能丢。”

  2012年,于爱梅荣登“中国好人榜”,2017年她被评为全国“最美拥军人物”,2018年5月14日,于爱梅一家又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为扩大沂蒙精神的覆盖面,2017年,“沂蒙精神传承促进会”在上海、德州设立了分会,而济南、潍坊、日照等地的分会也即将设立;同时,北京、青岛、广州、新疆等地的分支机构也在筹建中。于爱梅表示,希望这种爱和奉献的沂蒙精神能传播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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