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科新路2号喜燃能源有限公司天园经营部有多处加建,现作商业使用,上述经营场所于2004年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建成使用,涉嫌违法建设,因当事人仍未到案接受询问调查,为充分保障涉案责任人的各项权利,现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公告形式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接受调查处理。
请该处涉案责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天园街执法队接受调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园科韵路1号;联系人:黄双汝;电话:020-85557757)。公告期满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该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