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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条金融政策助力海南深改

受利好消息刺激 多只海南股票涨停
3月27日,海南自贸港首条定期洲际货运航线正式开通。 新华社发

  继前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利好消息发布后,昨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场体系、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六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

  金融监管部门表示,《意见》的出台基本确立了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四梁八柱”,有助于弥补海南金融短板、夯实海南金融基础。

  受利好消息刺激,海南板块爆发,截至昨日收盘,华闻集团、海南海药、葫芦娃、览海医疗、国新健康等多股涨停,海南瑞泽、康芝药业、大东海A等纷纷跟涨。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晓丽

  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贸港内购房

  《意见》中有多项举措涉及房地产行业,尤其是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予以一定便利备受关注。

  《意见》表示,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研究进一步便利海南居民个人用汇。

  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

  完善海南金融业和金融市场体系,以及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是本次《意见》的另一大重头戏,也是此前海南金融业的短板。

  《意见》提出,研究海南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海南引进外资,参股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南企业首发上市,通过多层次股权市场发展壮大。

  继续支持海南企业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支持公募基金落户海南,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海南依法申请设立合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在海南全资拥有或控股参股期货公司等。

  在扩大海南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境外金融机构落户海南,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支持海南的银行引进符合条件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范围

  在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鼓励创新面向国际市场的人民币金融产品及业务,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海南金融产品的范围。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海南市场主体在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等产品引入境外人民币资金。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风险可控和规模可调节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试点扩大可跨境转出的信贷资产范围和参与机构范围等。

  推动跨境双向投资进一步开放

  在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意见》共提出7条具体举措,分别涉及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个人跨境交易政策放宽、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试点等方面。

  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按照余额管理模式自由汇出、汇入资金,简化外汇登记手续。将海南自由贸易港纳入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QDLP试点基础额度,每年可按一定规则向其增发QDLP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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