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卢梦谦)昨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2020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文件对在原有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免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也修改了《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删除了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有关规定。因此,市交通运输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民可在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5月5日,通过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交通信息指挥中心交通调控处,邮编:510620)、电子邮件(liusm@gz.gov.cn)或者网站(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gz.gov.cn),“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进行意见反馈。
为缓解停车难,在《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提到,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待建土地、零散场地等建设用地场所,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安装和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区域停车难问题。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在安装流程上,广州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安装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到,在现有停车库内部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在原有用地红线内或者在政府储备土地、暂时不能开发的土地安装敞开式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及其安装基础免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以及施工、环境影响评价等许可手续,但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使用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