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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烟头烫了谁的脸?

  近日,西安某公司高管被曝用烟头烫伤下属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据悉,受害者刘先生在公司年会聚餐时遭职场暴力,被公司高管两次用烟头烫伤脸颊,并受到言语挑衅,“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目前,涉事公司回应称,当事高管已被免职并通报批评。当地警方也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若不是受害者在社交平台发声,媒体关注到并曝光,这起恶劣的职场霸凌事件,可能还会躲在角落里,让受害者继续蒙受阴霾。为何如此悲观地判断?从这一事件的处理时间就可看出端倪——年前发生的事,直到一个多月后被媒体曝光,公司才有所动作,而期间不作为的“冷处理”,足以让人感到心寒。

  虽然只是极端个例,但从这起事件中,我们依然能窥探出当前职场霸凌中的一些共性。一是精神控制,即“职场PUA”。在职场霸凌中,无论施暴者最后是否有暴力或过激行为,他们大多数都从精神打压开始的。比如,语言攻击,工作施压与否定等等。其目的是通过不断摧毁员工的自信心和主观判断力,从而加强对员工的控制。这或许也不难理解,为何当时受害者和旁观者都没有及时制止这一恶劣行为,很有可能正是长期的精神打压,已让默默忍受成为了他们的下意识,直到最后一刻才痛悟过来。

  二是无助感。有时候,让受害者感到无力的不只是被霸凌时无法反抗,更在受到伤害后,受害者鼓足勇气检举,希望能还己公道时,却有可能处处受挫。比如像刘先生受到的“冷处理”,在公司内部得不到公正对待之余,更担心会遭到打击报复,失去工作。而不少人也会因为“上有老,下有小”的现实顾虑,进而打消了维权的念头。

  面对职场霸凌行为,不能总是让受害者无奈“自曝”时,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职场霸凌,看似只是在工作场所里实施了不合理的行为,但从实际上已构成对人格权的侵犯。像烟头烫脸等恶意行径,更涉嫌故意伤人,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今,人格权已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为我们反击职场霸凌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但是,要让受害者敢于拿起“武器”,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更多地理解他们对“取证难、流程长、怕报复、拖不起”等担忧,主动为其分忧、为其撑腰。若受害者受迫于种种现实压力,无奈妥协作罢,而施暴者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么,这烟头烫得不只是人心,更是法治社会的脸。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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