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人社宣)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暂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市人社局介绍,2020年7月15日,广州市首批失业补助金通过系统发放到位,成为全省第一个发放失业补助金的城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去年全市累计发放19.55万人,发放金额5.72亿元,人均发放2925.83元,个人最高获领5670元。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继续推进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暂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两类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即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此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二是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12月已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不可再申请)。
市人社局提醒,失业人员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领取条件,即使目前个人已就业参保,可以继续补领失业补助金的;但前期已申领过的,不能重复申领。另外,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已全面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签到,现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今后不需要再办理每月签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