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情况:该项目用海申请单位是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用海位置位于广州南沙小虎岛东侧。拟申请用海总面积9.3652公顷,其中护岸加固工程(非透水构筑物)用海1.4379公顷,码头(透水构筑物)用海1.0511公顷,港池(港池、蓄水等)用海3.5703公顷,取排水设施(取、排水口)用海3.3059公顷。拟申请用海期限50年。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月8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78025、39053247。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