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丽莉)1月12日,银保监会对外发布首个《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这意味着保险资管行业将从传统的混同监管模式,转变为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模式。根据监管评级得分,保险资管公司将被划分为A、B、C、D四类机构,未来“好孩子”和“坏孩子”待遇将不同。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经设立28家机构,受托管理保险业超过70%的资金,资产管理规模近15万亿元。
据悉,从2006年开展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开始,监管部门相继推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制度,并随行业发展不断优化完善,取得积极成效。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建立实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制度,并根据评级结果,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关键领域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有利于实现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防范风险、合规经营和规范发展;有利于强化监管导向,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专注主业和特色,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也就是说,保险资管行业将从传统的混同监管模式,转变为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模式。
对不同类型公司差异化管理
记者查阅《办法》留意到,根据监管评级得分,监管部门将保险资管公司划分为A、B、C、D四类机构。对于不同类型机构,将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对于《办法》调整项指标的设置,业内人士认为是体现奖优罚劣的监管导向,也就是说“好孩子”“坏孩子”待遇有别。一方面,对于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被交易市场及自律组织采取纪律措施的机构相应扣减一定分数,对于出现特别重大风险事件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类。另一方面,将业外资质、资产管理规模、服务业外资金、单位管理资产利润率等列入加分项,鼓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和“专而精”“小而美”的特色经营公司发展。同时,对于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等绿色投资,对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机构酌情予以加分。
对不同类别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将实行差异化对待。也就是说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定期监测各项监管指标,通过会谈和调研等形式,掌握最新的风险情况,在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