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伍仞 通讯员穗卫健宣、穗疾控)最近,不少市民在街头时常能看见进行蚊媒消杀作业的专业队伍。他们灭蚊所用的药剂是什么?会对人体造成影响吗?
昨日,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与病媒生物防制部部长李魁彪给出了专业解答。无论是专业消杀团队所使用的灭蚊药剂,还是家用的蚊香、电蚊香,这类用于防治蚊、蝇、蟑螂等害虫的药剂属于卫生杀虫剂。由于这类卫生杀虫剂的保护对象是人本身,且它们直接作用于人类居住的环境,有的甚至长时间与人接触(如用于室内的空间喷洒剂、滞留喷洒剂、蚊香、蚊帐浸泡剂等),因此,这类杀虫剂在毒性标准上要求是非常高的,目前市售的卫生杀虫剂大多数属于“低毒”或“微毒”级别。
根据规定,所有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卫生杀虫剂,都必须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因此,有农药登记证的不一定就是农业用的农药。与“卫生杀虫剂”相关的农业登记证有两种:一种是以“WP”开头的农药登记证,是卫生用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另一种是“WL”开头的农药登记证,是卫生用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累计不超过3年。市民在家中驱蚊水、蚊香、灭蚊喷雾标签中也可以发现该类字样。
“我们根据不同的喷药设备和杀虫剂使用说明书,以及市疾控中心每年对市售常用杀虫剂的灭蚊效果评价结果,科学地对杀虫剂进行稀释,在保证灭蚊效果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杀虫剂的使用量。”李魁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