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昨天,记者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4月15日0时起清远将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工作,收集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的购房需求,标志着配售型保障房的工作从此前的土地开发端开始进入到交易端或配售端,为户籍家庭和人才家庭等工薪收入群体提供了更多元的住房产品选择。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和城市引进人才等工薪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清远市市辖区范围内城镇户籍家庭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市辖区城镇范围内;在本市辖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在本市市辖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清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未婚子女具有市区户籍的可自愿选择是否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计入家庭人口数。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此次即将实行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登记将实行常态化线上申请。申请人登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签署《清远市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家庭基本情况承诺和授权查询书》上传后,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申请轮候家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轮候家庭资格审核通过后,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政府或者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清远市配售型保障对象轮候库,取得轮候资格。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后,不进行排序,有项目房源后,根据项目房源的数量、轮候库入库时间及申请人报名数量,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轮候期间,家庭户籍、住房、婚姻、收入、社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向轮候登记部门申请变更。值得注意的是,工薪收入群体购买的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如因长期闲置、辞职等原因确需退出的,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单位)按规定予以回购或内部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