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广州日报 2024年11月07日

  前言

  广州是一座历史厚重、长盛不衰的城市。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州高度重视、亲切关怀,每到广州改革发展关键时刻,都及时为广州定向导航。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个起点、中国民主革命的策源地、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寄望广州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州的厚望重托,为广州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锚定“排头兵、领头羊、火车头”的标高追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整体谋划面向2035年中长期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充分发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不断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全球城市,让积厚流光的老城市底蕴与跃动升腾的国际大都市交相辉映,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广州实践。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实施的空间保障,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全域全要素配置,构建美丽国土空间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效率和品质,统筹长远和近期,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与要素,整体谋划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水平,着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以下称“四个出新出彩”),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

  第3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7.《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8.《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9.《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

  10.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四区全域,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九佛街道、龙湖街道、新龙镇以外地区,面积约933平方千米。

  第5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6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广州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要在总体规划的约束下编制,详细规划要遵循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文本中下划线的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其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还应符合对应图件,保持图、数、线一致。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因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政策调整、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

  第二章 现状特征和风险挑战

  第7条 现状特征

  广州位于珠江三角洲中部,东江、西江、北江三大珠江支流在此交汇,流入南海。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1874万人,城镇化率约为86.2%,地区生产总值2.5万亿元,占全国的2.5%。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水平位居前列,但仍需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20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产出达13亿元/平方千米,位居全国前列。随着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广州需探索存量用地盘活新路径,促进创新资源和产业空间集聚,促进城市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生态空间质量持续改善,但仍然存在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压力。市域总体呈现北部依山、中部沿江、南部滨海的风貌格局,拥有山水林田湖海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超过全省50%的野生动植物种类。但现状城镇建设空间密集,开发和保护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耕地分布零散,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及生态空间的系统性和连通性仍待增强。

  城市空间结构不断优化,但仍需强化区域协同发展。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空间结构基本形成。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地区建设稳步推进,广州都市圈初步构建,广佛同城化成效明显,但穗港澳协同发展仍不够深入,广深双城联动、广清一体化、穗莞合作等区域协作机制仍待完善,与国内重要城市群的战略链接通道仍有待加强。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仍需提升城市品质和宜居度。2020年市域和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17.3平方米和12.9平方米,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但仍需解决人口过于集中、交通拥堵、公共服务设施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以及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国土空间支撑体系逐渐完善,但仍需提升智慧治理和综合承载力水平。综合交通枢纽能级不断提升,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年客运量近三年连续位居全国前列,轨道交通线网不断完善,线网日均客流强度位居全国前列。面对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仍需加强重大交通枢纽的全球连通能力,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基础设施智慧化治理和提升综合承载能力。

  第8条 风险挑战

  需重视发展不确定性带来的新挑战。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加剧,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要求不断提升。科技变革以及人口少子化、老龄化等将带来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的深刻变革。在城市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广州必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

  需加强城市供应系统风险的应对。粮食供给风险方面,广州属于农产品消费主导区,人口总量大、耕地面积小,除蔬菜、水产、水果自给程度较高外,粮食、肉类、禽蛋自产能力较弱,对外依存度高。水资源供给风险方面,本地水资源不足而过多依赖客水补给,并存在水源污染、咸潮上溯等威胁供水安全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升不同供水片区管网调度能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能源安全风险方面,能源资源总体匮乏,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主要依靠外地调入和海外进口;电力自给率不高,存量电源分布与负荷分布不协调,存在极端故障时快速复电难的风险;天然气应急储备和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能力有待提升。

  需提升城市防灾系统风险应对能力。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暴雨、高温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更加频发,海平面上升会加剧台风、风暴潮、咸潮入侵等海洋灾害风险,城市防洪防涝等基础设施的风险应对能力受到挑战。地质环境复杂,存在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火灾、拥挤踩踏等安全风险隐患。

  第三章 城市性质和目标战略

  第9条 城市性质和核心功能定位

  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核心功能定位是国际商贸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性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

  国际商贸中心: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强化国际贸易功能,建设开放引领、制度创新的自贸试验区,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培育产业型、流量型、服务型消费体系,集聚辐射全球的高端消费资源。推动现代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和总部经济集聚能级。

  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建设若干产业链条完善、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完善国际货物流通和供应链管理等综合服务,积极建设产业链供应链组织中心,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增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

  全国综合性门户:畅通对外综合运输通道,全面提高广州的全球通达能力,强化国际交通枢纽和贸易服务功能。增强国家主场外交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岭南文化中心和对外文化交流门户,发挥向世界展示岭南文化魅力、改革开放成果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重要成就的窗口作用,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产出一批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成果,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培育一批世界一流科技企业。集聚国家海洋战略科技力量,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以下简称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国际化创新平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支撑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第10条 目标愿景

  以“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为目标愿景,围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打造老城市新活力示范区,建设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中心型世界城市。

  2025年,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取得重大成就。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科技教育文化中心、省会城市功能大幅增强,宜居水平全面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核心引擎作用充分彰显。

  2035年,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城市,率先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创新引领力、枢纽辐射力、文化感召力、贸易影响力、生产服务力、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增强,城市与自然生态和谐相融,海洋特色全面彰显,引领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一流湾区。

  2050年,全面建成具有经典魅力和时代活力的中心型世界城市,在全球城市网络中发挥更广泛、更全面的引领作用。

  第11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策略

  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构建包含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方面的规划指标体系,塑造安全韧性、绿色宜居、集约高效、开放繁荣、活力包容、特色魅力的国土空间。

  底线思维,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守住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等发展底线。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城市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集约利用,高质发展。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强化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快盘活低效存量用地资源,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向存量发展转变。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式分布,实现国土空间高效高质利用。

  开放协同,融湾发展。加快完善联系国内、辐射东盟、面向亚太、链接全球的通道网络。坚持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空间发展思路,加快培育外围综合新城,结合珠江口东西两岸跨江通道建设,积极培育环珠江口战略节点,引领广州面海融湾发展。

  民生优先,均衡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城市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可负担住房空间供给,强化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空间保障,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文化自信,魅力发展。守住文化根脉,挖掘文化价值,推动文化交流,繁荣文化产业,营造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的岭南城市风貌特色,彰显城市精神,提升城市魅力。

  科技赋能,韧性发展。前瞻性预判科技创新对城市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影响,超前谋划未来城市场景建设。统筹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推动形成超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

  第四章 美丽国土空间格局

  第一节 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和管控

  第12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优先确定耕地保护目标,将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3.55平方千米(68.0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398.72平方千米(59.81万亩),其中市域范围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97.39平方千米(59.61万亩),通过易地代保方式落实保护任务1.33平方千米(0.20万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增城南部、从化中西部、白云北部和南沙北部等地区。

  第13条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到2035年,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29.15平方千米,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289.37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从化北部、增城北部和西部、花都北部以及帽峰山地区等生态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9.7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重要河口、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红树林及典型无居民海岛等。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保障生态系统安全。以生态保护红线为核心,整体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生态空间,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与质量,增加生态产品供给。

  第14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在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避让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适应人口变化趋势,结合存量建设用地分布以及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战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2135.00平方千米。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空间资源配置,防止城镇无序蔓延,构建组团布局、紧凑集约的空间结构。

  第二节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15条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以“三区三线”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为基础,构建“一脉三区、依山达海、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重点以珠江水系为脉络,形成北部山林生态区、中部沿江都市区、南部滨海新城区三片区域,依托重要水系和生态廊道,整合生态和农业资源,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构建功能互补的城市组团,推动国土空间山水连城、融湾入海、紧凑集约。

  第16条 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广州全域主体功能分区均属于国家级城市化地区。为深化细化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广州市自然地理、经济社会条件与城市发展需求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体系。在市域层面划分并传导至6类一级规划分区,完善从规划一级分区、规划二级分区到用地用海分类的分级传导,逐步细化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和主导功能,实现国土空间综合效益最优化。

  第五章 农业空间和耕地保护

  第一节 优质优美的农业空间格局

  第17条 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结构

  强化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能力,优化农、林、牧、副、渔农业产业区域布局,全市划分四类农业综合生产区。

  北部生态农业生产区:主要分布于从化中西部、增城北部等地区。重点发展绿色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农业,适度发展畜牧业。

  中部高效农业生产区:主要分布于花都中西部、白云北部、增城中南部等地区。重点发展家禽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流通和深加工、农业电商等农业产业。

  南部特色农业生产区:主要分布于番禺南部、南沙北部和西部等地区。重点发展花卉产业、亚热带特色水果种植业、优质水产养殖业、智慧渔业和岭南水乡观光休闲农业。

  城郊创新农业生产区:主要分布于黄埔南部、番禺中南部等地区。重点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研发、现代种业、会展农业、农产品流通业、休闲观光农业和现代农业服务业。

  第二节 耕地资源保护利用

  第18条 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形成保护耕地合力,确保将耕地保护责任延伸到基层。坚持防治结合,加强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完善耕地保护考核评价和奖罚机制。

  第19条 保障特色农业空间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优质“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生产体系建设用地保障,合理布局蔬菜基地、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等,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促进形成“穗”字种业、绿色蔬菜、优新水果、精品花卉、生态畜禽、现代渔业、休闲农业等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集群。高水平打造一批在现代农业发展中起示范引领作用的园区、农业公园、现代化种养基地、农旅特色镇等。保障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设施用地需求,全面提升镇村物流节点覆盖水平。

  第20条 严格保护粮食生产空间

  落实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布局要求,重点保护从化中西部—增城北部农业耕作带、花都中西部—白云北部—增城中南部农业耕作带、番禺南部—南沙北部农业耕作区等“两带一区”的粮食生产优势区域,夯实粮食供给保障能力。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第21条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坚持“以补定占”,切实做到数量平衡、质量平衡、产能平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将非农业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优先将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统筹作为补充耕地来源。改进占补平衡落实方式,通过实施耕地恢复“以奖代补”、提高农业种植奖补等措施,引导各类实施主体将非耕地垦造、恢复为耕地,根据耕地保护责任缺口,结合自然地理条件、群众意愿等因素,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整治恢复。

  第22条 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和质量提升

  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布局。推动建设14个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作为耕地整治项目布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重点区域。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引导耕地整合治理,优化耕地布局,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整治形成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按照耕地管理,并实行动态更新。因重大项目确需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主要分布在从化区鳌头镇、增城区派潭镇、花都区赤坭镇、白云区江高镇等区域,具体边界在专项规划中划定。

  第23条 发挥耕地景观生态等综合功能

  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探索农业生产与科技创新、生态观光、文化创意、旅游康养等功能业态融合发展方式,将被城镇用地包围的部分零星破碎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纳入城市生态用地和开敞空间统一保护,营造山水交融、田园共生、岭南农耕文化凸显的乡村大地景观。

  第三节 岭南和美乡村繁荣发展

  第24条 分类引导乡村有序发展

  维育广州乡村地区山地、平原、水系等自然生态基底,延续传统村落肌理和文脉,打造“山清水秀、田沃林葱、业兴人旺、村美民富”的岭南新田园。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和一般发展类五种类型,引导村庄差异化发展,做好空间保障。

  第25条 构建岭南特色乡村群

  鼓励采取组团式发展模式,将相近的村庄成片打造为山林生态型、农业生产型、历史文化型、岭南水乡型、特色产业型等五类岭南特色乡村群,挖掘乡村资源禀赋和特色亮点,促进乡村集群化、差异化错位发展。

  第26条 规范农村住宅建设

  通过整体改造、宅基地置换、村集体回购等多途径,积极稳妥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发展民宿、创意办公、乡村旅游等功能。

  第27条 完善乡村公共设施布局

  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邻近村庄共建共享公共设施。完善农村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等设施布局,加快新型特色产业配套设施建设。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空间需求。完善农村地区高压电网布局,加强中低压配电网保供能力建设。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农村燃气供应管网,推进农村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到2035年,基本实现行政村公建规范化,公共广播系统、乡村图书室、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体育服务场所、卫生站建设全覆盖,全部行政村通公交车。

  第28条 打造绿美岭南乡村

  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打造一批森林乡村、绿美古树乡村等。结合市桥水道、四七沙涌、化龙运河、淋沙涌、石榴岗河、九沙涌、黄埔涌、仙村水道及增江等发展旅游特色航道。以山水林田湖海要素为基底,结合美丽乡村、生态廊道、华南国家植物园体系等,统筹市域农村公路网和市政道路、碧道、绿道、乡村风貌带等,构建农村公路、骑行道等乡村风景道系统,多维度展现“千里乡韵”漫步场景,带动乡村振兴及“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第四节 土地综合整治

  第29条 差异化实施土地综合整治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从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划分土地综合整治分区,谋划实施“1+4”整治模式,即流域治理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模式、源头修复与生态价值实现模式、城乡融合发展模式、老城市新活力模式、区域协同与产城融合模式,分类施策提出筑牢生态安全与粮食安全根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提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效能等实施路径,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激发区、镇、村发展活力。系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整治经验,并按照国家、省部署,适时在市域内接续推进整治工作。

  第30条 统筹推进各类土地整治任务

  精细化推进农用地整理。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实施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整治恢复、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项目,结合水系连通、水土流失防治等生态修复项目一体化推进,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布局优化、增量增效。加强沟渠、林网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智慧化。

  节约高效推进建设用地整理。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妥推进闲置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和盘活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项目区范围农民安置、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节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开展城镇建设或公开交易流转,所得净收益用于乡村发展建设。有序推动村镇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优化乡村产业用地布局,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需求,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协同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安排,实施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网络建设、河湖整治和水系修复、绿色基础设施和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探索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产品开发—生态价值转化”的完整链条。

  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乡村地区文化资源、景观资源,保护和展现高畦深沟、基塘农业、沙田水乡等岭南农耕文化特色,在土地综合整治中注重保护广东岭南荔枝种植系统和广东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两项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第六章 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第一节 依山达海的生态空间格局

  第31条 构建“九片六核多廊”的生态空间结构

  保育市域生态资源集中分布的九大生态片区。      (下转T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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