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郑和平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胡飞燕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陈耀洪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陈旭升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聂云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何颖毅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批准任命赖瀚蔚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任命廖慧芳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九、任命廖震寰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任命张宇琼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一、任命潘蕾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二、任命伍尚昶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三、任命李会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十四、任命唐小侠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