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责任制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广州日报 2024年01月05日 付迎红

  热评

  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1月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为明晰文物安全责任提供依据和指导。(1月4日新华网)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既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文化记忆,也标刻着一个国家的文明河床厚度。从夏鼎商彝,到秦砖汉瓦,再到唐彩宋瓷……如何对待、保护和利用这些沉甸甸的文化遗产,如何以此为载体传承好历史文脉和民族精神,是当今时代发展的一大重任。

  然而,必须承认,在文物的保护、利用、管理方面,“脱靶”现象或多或少存在,文物安全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有的表现为政绩观的错位,个别地方城市建设大拆大建、贪大求洋,以牺牲文物的代价搞商业开发;有的是文物宣传保护还不到位,部分民众对文物保护认知有误。比如就在前不久,处于山西右玉县境内的长城被当地老百姓用挖掘机生生挖出了个大口子,令人哗然。这些问题的存在,从侧面暴露出一些地方在历史文物保护方面的短板弱项。当然,此类事件频发,也与一些地方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落实不到位直接相关。

  打通文物安全责任“最后一公里”刻不容缓。山西此次发布《实施办法》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再次明确了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文物保护的决心,也为完善健全文物保护制度体系开了个好头。如何避免形式大于结果,真正发挥好政策设计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明确安全保护责任主体。现实中,有个别地方因不同辖区及其文保部门之间缺乏有机衔接,而造成历史文物不同程度受损。有鉴于此,文化保护工作必须厘清权责、明晰分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文物安全责任人,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另一方面,不妨适时向社会公开考核评价内容和结果,必要时可吸纳文物保护志愿者、媒体等群体参与考评监督,为传承历史遗产、守住文化根脉保驾护航。            (付迎红)

广州日报评论A4以责任制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付迎红2024-01-05 2 2024年01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