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记者昨日获悉,自深圳数据交易所(以下简称“深数所”)在2022年6月制定《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商分级分类规则》(试行版),并在全国首推数据商分级分类以来,深数所持续开展创新试点、权益匹配及规则完善工作,加快推动针对入驻数据商开展专业化认证,同时探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打造多样化数据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促进数据生态治理与主体培育。
截至7月31日,深圳数交所引入数据产品超1600个,拓展应用场景超170个,产品来源主题包含工商、司法、运营商DPI、税务等62类,来源机构性质分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央企、行业协会、平台企业、传媒企业、科技型企业、大数据企业等8类,来源主体涵盖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司法部、税务局等64种,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化发展,促进“数实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