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广州市财政局近日印发《关于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穗财采【2021】12号),明确增设5个集中采购品目,调整后广州市集中采购品目共37项。
1月份,广州市财政局发布通知,首次实行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所有品目不再设置起点金额,均为0起点,400万元以下的集中采购项目均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实行简易采购。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新增设5个集中采购品目,包括信息技术服务、会议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安全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此次通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品目调整后共37项,均不设采购起点金额,均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gdgpo.czt.gd.gov.cn)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