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通过加强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泊位导向标识施划、规范停车引导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江门市区机动车按标识方向同向停放,力争在9月底前,江门市区首批八类重点场所基本实现机动车按标识方向同向停放、顺向停放。
根据《方案》,江门市将对首批八类重点场所开展停车导向标识施划:市区主街道及其他街道区域的主次干道、主要商业大街和单向通行道路的停车位,中型以上公园广场、景点景区、文体场馆地面停车位(场),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中型以上餐饮单位、酒店地面停车位(场),教育机构地面停车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地面停车位(场),镇(街道)示范街路停车位,新、旧社区路面停车位,其他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点位停车位(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