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担责”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学校要“尽到管理责任”。就像在这一案件中,学校体育老师在课前做了充分的危险告知工作,并特别提醒过当事学生“不要扣篮”,且学校篮球场设施符合标准要求。事发后,体育老师也第一时间将受伤学生送医。另外,法院认为,受伤学生是16岁以上的高中生,“应该具备体育课上自我保护的能力”。
这样的案件判决,无疑是在为学校提供“法律支持”,提升其开展体育活动的信心。来自法律的“撑腰”,远不止于此。《民法典》也将“自甘风险”原则纳入其中,对文体活动中出现意外的各方责任加以界定,直击校园体育的“痛点”。所谓自甘风险原则,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或者其进入的环境含有特定的危险因素,仍自愿参加,则发生的损害后果自负。
要化解校园体育“心魔”,还必须有“兜底”,如完善的保险政策。对于学校和体育老师来说,由法律来明确其责任范围,而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则需要赔偿来“兜底”,因此,有必要加快建立校园活动的风险保障机制。
无论是法律的“撑腰”,还是保险的“兜底”,其实都是治标之法。要解开校园体育“心魔”,治本之策还是要让学校乃至全社会对体育真正重视起来。去年,一位体育老师晒出了其“卑微”的聊天记录——体育课经常被其他科目的老师以各种理由占用,这位体育老师只能无奈、尴尬地回复“好”。体育老师“卑微”的背后是体育不受重视的现实。一些地方试图通过“加码”中考体育成绩分值来让学校和家长对体育重视起来,然而,也有专家指出,这种将体育与考核挂钩的做法对于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并没有太大帮助。体育,能“强筋骨,增知识,调感情,强意志”,对于学生的身心发展至关重要。怎么改变“重智育、轻体育”的观念,让体育得到应有的重视,考验着全社会的智慧,也需要全社会更多的努力。
(胡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