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家数据局近日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从登记机构管理、登记流程规范、登记凭证应用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为全国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提供统一指导,将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走深走实。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健全产权制度、促进规范流通,是激活数据价值、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数据市场发展面临数据权属认定、合规流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挑战,统一登记规则成为行业普遍期待。
广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局长黄津表示,工作指引为数据产权登记实务工作提供了可落地、可操作的实施指引,对细化数据权属认定机制、推动数据价值挖掘与流通交易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在登记机构设置上,指引没有限定单一主体,而是通过遴选形成全国统一的登记机构目录,允许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与经营主体共同参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认为,这一安排兼顾了登记的公共中立性与市场运行活力。
专家表示,指引的推出,意味着我国数据产权制度从“数据二十条”的顶层设计,加快转化为可执行、可落地的市场规则,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据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更好推动指引落地实施,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重点开展3方面工作:上线国家数据产权登记服务系统,有序开展数据产权登记工作;及时总结数据产权登记落地情况,加强试验任务积累实践经验;加强数据产权登记制度与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的衔接,切实打通制度落地堵点卡点,加快推进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进程。
可以预见,随着数据产权登记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数据流通、交易成本将继续下降,登记凭证的应用场景持续拓展,有望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更加规范有序发展,促进数据要素价值持续释放,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坚实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