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7日】发布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西侧松南村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5〕24号,下称《征收决定》)及其附件《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增槎路西侧松南村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有位于【白云区增槎路373号之三502房】的房屋(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在被征收范围内。
该被征收房屋登记在刘燕芳女士名下。现有陈辉平先生阐述,该被征收房屋系刘燕芳女士与陈辉平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婚后无亲生子女,共同抚养陈辉平与其前妻的儿子陈浩杰,具结人陈浩杰与刘燕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子关系。刘燕芳女士于2011年去世,其法定继承人为陈辉平先生(占有被征收房屋2/3份额)、陈浩杰先生(占有被征收房屋1/6份额)和刘燕芳女士的母亲梁润女士(占有被征收房屋1/6份额)。刘燕芳女士的母亲梁润女士后于刘燕芳女士去世,其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签署任何遗赠协议,现除陈浩杰先生外无法与其他继承人取得联系并办理刘燕芳的母亲梁润的继承手续。现陈辉平先生与陈浩杰先生主张,对刘燕芳女士的母亲梁润女士占有的被征收房屋1/6份额进行公证提存,待梁润女士的继承诉讼流程终结或继承法律文书生效后,再由陈浩杰先生前往公证处申请按生效的继承法律文书提取分配补偿安置权益。
鉴于刘燕芳女士的母亲梁润女士尚未办妥继承手续,该女士的其他继承人也无法取得联系并核实上述情况,现将上述权利主张情况予以公告公示。任何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即2025年10月29日前),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提出。如期满未收到有效异议,将按上述权利主张办理补偿事宜。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炜钊,联系电话:819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