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14日】发布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校园路东侧佳星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云府〔2025〕11号,下称《征收决定》)及其附件《广州市白云区螺涌村、松南村、松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校园路东侧佳星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有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螺涌孖涌直街16号704房】的房屋(以下简称“被征收房屋”)在被征收范围内。
该被征收房屋登记在广州市实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力公司”)名下。现有黄健丽女士阐述,黄健丽女士的祖母罗进招女士名下有一房屋在2000年6月被纳入拆迁范围,因罗进招女士及黄健丽女士的父母均已过世,黄健丽女士等三人作《具结保证书》,以祖母罗进招女士的代理人,于2000年8月1日与实力公司签署《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其中约定实力公司向黄健丽女士提供该被征收房屋作为拆迁上述房屋的补偿安置房。黄健丽女士另提供广州市越秀区公证处于2000年8月1日出具的公证文书以证明上述事实、具结保证及已签署的协议。现黄健丽女士据此主张,其对该被征收房屋实际享有产权,但因历史遗留原因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鉴于实力公司已经解散注销,其法人代表及股东均无法取得联系并核实上述情况,现将上述权利主张情况予以公告公示。任何人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即2025年10月24日前),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提出。如期满未收到有效异议,将按上述权利主张办理补偿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8198731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383号。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松洲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