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纸新规 万家安澜

韶关筑牢水上“平安堤”

广州日报 2025年08月29日 卜瑜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卜瑜 通讯员周坤、许家英)在山水相依、三江交汇的粤北韶关,舟楫往来,不仅是连接城乡的交通脉络,更是沿岸百姓千百年来的生活日常。然而星罗棋布的河流、水库,也让渡口渡船与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成为一道不容忽视的考题。

  前日,韶关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详细介绍了两部关乎万千民众生命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新修订的《韶关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与《韶关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此次新修订的两个《办法》于7月22日正式印发生效,它们并非简单地修修补补,而是在深刻总结过往经验、直面当前挑战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系统性重塑。

  两个《办法》大刀阔斧地对权责体系进行梳理与明晰。这好比一位高明的棋手,重新布局了整个棋盘:强化了韶关市政府的“帅印”作用,确保统筹领导坚强有力;优化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海事等部门的“车马炮”分工,使其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尤为关键的是,将责任的“神经末梢”延伸至村(居)民委员会,压实了最基层的属地管理职责。由此,一个权责清晰、环环相扣、高效联动的水上安全管理新格局悄然形成,确保每一片水域、每一条船舶,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负责。

  新规不再是原则性的倡导,而是具体而微的规定,如明确了风高浪急、大雾弥漫等恶劣天气下渡船“禁止开航”的铁律;要求乡镇自用船舶的驾乘人员,必须“穿着救生衣或携带救生浮具”,这看似简单的要求,在关键时刻却是生命的保障。

  原来的“安全责任书”被改为“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二字意义深远,它是一份船主对自身、对家人、对社会作出的主动而郑重的承诺,让安全意识从“要我做”真正转变为“我要做”。

  两个《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韶关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迈入了一个法治化、精细化的新阶段。随着“渡运联管”等协作机制的深化,一张覆盖韶关市水域的平安网将越织越密,守护着每一艘穿行于青山绿水间的小舟都能平安抵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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