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广州日报 2025年08月18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2115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荣阳后巷2号(石围塘区1段1382、1383、1384),位于南福里四巷5号东侧、荣阳后巷1-1号西侧,南福里三巷13号北侧、荣阳里5号南侧。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3日作出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荔府征房〔2025〕1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经调查:荔湾区南塘新围外约7-1号,位于新围街7号东南侧,广三铁路北侧,新围外约7号西侧。

  上述房屋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因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及周边走访等方式均未能联系到上述地址房屋产权人,请上述房屋产权人、继承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认定为无主房屋,并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8日

  (联系电话:020-81555187,联系人: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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