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消费者网购遇“货不对板”

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消费提醒
广州日报 2025年08月15日 高敏华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高敏华)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有多起消费投诉反映通过电商平台购买服装,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随后要求退货商家却以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条件为由,拒绝退款,且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购物发布消费提醒。

  据介绍,近期,约有150名消费者反映通过抖音平台购买了佛山市南海宏纽磊商贸中心的衣服,收到货后发现货不对板,要求退货,商家以不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款,且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并协助退款,部门介入后未联系上商家,也未发现商家在登记地址经营,该商家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

  无独有偶,有97名消费者反映通过抖音直播间购买玩具车,商家仅寄送预售卡片,并要求消费者先行签收,承诺后续登记统一发货。然而,消费者长期未收到商品,且商家失联导致售后无门。共有104宗此类投诉举报,涉及佛山市禅城莎颜斌食品商行(86件)、佛山市南海晴玺沁食品商行(18件),涉及金额在99至199.9元不等。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并协助退款,部门介入后未联系上商家,也未发现商家在登记地址经营,该商家现已被列入经营异常。

  为更好地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购物发布消费提醒,一是选择正规渠道,切勿私下交易。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平台进行消费,核实商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信息,不要轻信和点击来源不明的购物链接和小程序,切勿脱离平台进行私下转账交易。二是科学理性消费,注重商品质量。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仔细查看商品详情,包括款式、材质、尺寸、颜色等信息,确保与自己的需求一致,警惕“全网最低价”“限量秒杀”“库存有限”等促销宣传。三是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除定做、鲜活易腐等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均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若商家设置“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可依法主张权益。建议消费者及时保留好宣传截图、商家承诺截图、聊天记录、订单记录、商品图片等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与经营者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及时向平台或相关部门投诉举报,通过正规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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