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履职事项“瘦身”之后须防“反弹”

广州日报 2025年07月31日 张冬梅

  记者近日从中央编办获悉,自2024年2月以来,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全国3.8万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清单已全部编制完成,取得明显成效。(7月30日新华社)

  我们常说基层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负担过重,还源于“属地管理”与“权责不清”交织带来的“无限责任”。以市场监管为例,据报道,有的地方拿落实“属地责任”当令箭,明明相关部门在镇街已设有执法队,却发文要求镇街增设“食安办”并自行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来配合执法队工作,甚至还将落实情况列入对乡镇的年终考核。如此一来,基层哪还敢说“不”,恐怕只得“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上。

  基层工作的“箩筐”岂能什么都往里装?有地方梳理发现,当地有的乡镇此前所需承担的各类事项多达1100多项。“小马拉大车”便是对权小责大、人少事多这一基层困局的形象比喻。要把基层手脚解放出来、活力释放出来,必须想方设法为“车”减负、为“马”赋能,着力破解随意摊派、责任转嫁、层层甩锅等问题。清单制改革就是靶向发力、对症开方的体现。

  何为履职事项清单?简言之,就是以清单形式明确乡镇(街道)的职责范围,自下而上、从实际出发编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3张清单,解决“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的问题。截至6月底,各地形成的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平均340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17项、配合履职事项99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124项。该管的管好、该减的减掉、该赋能的赋能,清单制的“加减法”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明晰行动坐标,不仅让基层有了说“不”的底气,也将切实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解压提劲。

  制定了清单并非就万事大吉、一劳永逸,关键要看落实。一方面,从完善配套制度着手,通过建立与之相匹配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清单运行“监督—评估—反馈”机制,规范履职事项相关工作细则及流程等,坚持“建、管、用”一体推进,保障基层照单履职、依单尽责。另一方面,从完善清单本身着眼,既要避免清单文本“模糊”“抽象”,让职责划分更具体、更好懂;也要基于基层工作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对清单动态完善、及时更新,以清单的科学性提升工作的实效性。此外,还要警惕思维落在后面。比如,打破惯性思维,克服凡事找基层的“冲动”;力戒避事心态,别错拿清单当挡箭牌,甚至躺在清单上慢作为、不作为。

  说到底,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关键是把应减之负减下去、把应担之责担起来,确保“减负不减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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