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州日报 2025年07月2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2115号),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摸查。经摸查: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1、2(石区1段1181、1182、1183号)位于桥梓大街1号之一北侧、桥梓大街东南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3(石区1段1353号)位于桥梓大街1号之一西侧、桥梓大街东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1南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4北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4、5、6(石区1段1353、1354、1355、1356地号)位于桥梓大街1号之一西侧、桥梓大街东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3南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7北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7(石区1段1187、1188号)位于桥梓大街1号之一西南侧、桥梓大街东侧、桥梓大街1号之一自编-6南侧,在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

  现上述房屋由广州市广州藤厂主张权利,如对以上主张权利人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相关有效资料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举证,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

  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020-31235240)

广州日报体育·闲情A10公 告 2025-07-29 2 2025年07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