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起洗漱完,见凳子上放着昨天穿过的旧衣裤,竟生一念:今天继续穿。
裤子是牛仔款式的休闲裤,衣服是淡蓝色POLO衫,昨天上班除了参加一个会议,就是在办公室处理公文,衣物没有半点邋遢,满是自己熟悉的味道。
出门乘地铁,路上行人匆匆,各色衣着五彩缤纷,我摸了摸自己上衣,突然有点后悔,为自己不换衣装而自惭形秽。
来到梅花园站,上来一个工人师傅,和我年纪相仿,板寸头发里掩盖不了那一茬茬白发。他手提一个搅拌工具,悄然选择门边有立柱的地方靠着。他离我很近,白色T恤上随处可见不规则的水泥印子。不用说,这衣服俨然就是师傅的工服。师傅眼神炯炯,脸上带着幸好赶上这趟地铁的暗喜。见此一幕,我心中为此一动,不禁暗笑,我都比不上这师傅豁达,衣服虽然穿的是昨天的,人却是活的,何必自缚手脚?
中午食堂午餐,细心的“饭搭子”做出惊讶状,直道:“咦,你这衬衣跟昨天是同一款哦。”我笑,大方回应:“就是昨天那件,没换。”同事睁大眼睛看着我,飘出一句:“佩服你。”我歪着头冲他一笑,悄悄地说:“给我留点面子,穿昨天的衣服,我就是想试一试自己的胆量。”同事若有所思地笑了起来,我也附和着一起笑。
下班路过菜市场,我又来到老杨的肉铺买肉。他穿着油腻的围裙,笑容可掬地站在一排肉的后面。我挑了一块梅花肉,老杨麻利地切成片,递给我时,黑得发亮的袖口无意间刮到我的手。“好吃,请兄弟下回再来哈。”望着喜笑颜开的老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小商小贩的衣服可能显脏,人却干干净净,清清爽爽。衣服不过是人的外壳,重要的还是壳里的东西。
吃罢晚饭,爱人喊我去冲凉,还开起玩笑,说赶紧把穿了两天的衣服洗一洗。我脱下衣服,好奇心让我盯着POLO衫细看了起来。这领口处有我的颈纹印,袖口留有一圈我的腕痕,背部有我明显的肩形。人与人之间,日久会生情,衣服穿久了也如此,它不再是靠工艺流程生产出的那件千篇一律的商品,而是成为这世间独一无二且只属于你个人的物品。
把脏衣服塞进洗衣机,衣服在洗衣液和清水中翻腾,搅起洁白的泡沫,在转筒有节奏的轻揉之中,变得洁净如新。我忽然觉得,洗衣不仅仅是清洁,更是一种与昨天的告别仪式,它把我从走出门到返回家之间所带来的一切尘埃、情绪全部用水冲走,换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把衣服晾在阳台上,夜风轻拂,衣袂摆动。此情此景,我突发奇想,这衣服要是有记忆,它一定记得我身体的温度,记得我每天的喜怒哀乐,它忠诚地见证我们的人生,只是从不言语。
一件衣服,最终会因为或褪色、或破旧、或遗失而完成它在你身边的使命。犹记得小时候,家境清贫,我没有更多换洗衣服,母亲便每天把那两三套旧衣服轮番洗净,在太阳下晒干,然后叠放于床头。那时我常羡慕发小们有新衣服穿,母亲便时常开导我:“衣服穿久了,便有人的气息,这是天底下最好的福气。”
(龙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