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产生纠纷 当事双方和解

广州日报 2025年07月21日 周伟良

  陈女士已收到一个月押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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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伟良摄影报道)近日本报报道了陈女士(化姓)因拖欠房租8日,其个人物品遭遇房东强行上门打包,13600元押金不予退还一事,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目前事件进展如何?

  陈女士反映,她今年2月在天河区某小区租房住,与一家住房服务企业签订了一年合同,每月租金6800元,押二付一,并约定每月23日前支付租金。陈女士的租金交至6月23日,随后经济拮据的她请求房东宽限半个月,并提出用押金抵扣房租,但对方不同意;6月30日晚,房东再次要求陈女士补交租金,否则将解除合同并清退其个人物品,但陈女士当时在外地工作,无法及时处理。7月6日当她返回出租屋时,发现个人物品已被房东杂乱打包成多袋。

  记者联系上与陈女士对接的房东梁先生。梁先生称,陈女士6月23日后未再交租,其间他多次通知对方补交半个月租金或搬离,但陈女士并未配合,沟通无果后他才上门打包对方的物品。而根据合同,中途退租押金不予退还。

  7月13日本报报道此事件,推动了双方的和解。7月14日陈女士告诉记者,房东同意返还她一个月押金6800元。7月15日,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原有租房合同在当天提前终止。7月15日下午陈女士收到了6800元退款。

  针对该事件,有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房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但律师也提醒,即使租客欠租,房东的债权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对租客物品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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