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庆 通讯员粤消宣)近日,广东省消委会针对广东一地区检察院办理并判决生效的涉老诈骗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超15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据了解,该案是广东提起的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也是全国消协组织涉老诉讼第一案,对于打击震慑消费领域坑老害老恶劣违法行为,探索以公益诉讼“利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标志性意义。
据悉,该案是典型的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产品的案件,具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涉及范围广,被告公司在广东省内10个地市设立数家直营门店和加盟门店。二是作案时间持续较长,相关被告在2018年至2022年近5年时间内,持续低价购进众多食品、保健品以及保健用品,在多地各门店销售。三是具有主观欺骗性,利用老年人重视健康的心理,通过“专家问诊”刻意夸大病情,诱骗老年人购买并没有治病功效的保健品。四是涉案数额巨大,被告公司经营期间,诱骗老年人以高价大量购买其产品,销售规模超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