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结算药品要扫码

杜绝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
广州日报 2025年07月01日 涂端玉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药品追溯码”。6月30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文详解了药品追溯码如何查询和使用等情况。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自2024年在全国范围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现阶段,“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的社会共识已经基本形成,每天约有500万人次消费者通过药品追溯码查验药品真伪并主动维权。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一药一码”可以精准追踪药品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等全链条信息。2025年3月,国家医保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要求2025年7月1日起,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必须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国家医保局表示,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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