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法院审结“培训贷”纠纷案

广州日报 2025年05月30日 陈枫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枫 通讯员熊灿)随着毕业季来临,部分不法分子瞄准“商机”,以“包就业”之名,行“培训贷”之实,非法牟利。近日,佛山市禅城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认定双方合同关系无效,被告佛山某教育咨询公司应退还部分培训费用。

  2024年6月,毕业生梁某在某网络招聘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佛山某教育咨询公司“百分百推荐就业”的宣传吸引。在现场交流沟通过程中,该公司以“提升就业竞争力”为由,引导梁某某先培训再应聘,并推荐其参加15800元的培训课程。梁某表示无力承担高额培训费用后,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其微信小程序绑定的贷款平台,协助梁某现场办理分期贷款以支付培训费用,双方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培训结束后,因该公司推荐的就业岗位与承诺的入职标准并不相符,梁某某工作3个月后即离职。

  2024年12月,因利息过高,且无法一次性偿还高额网贷,梁某某要求解除合同、取消贷款分期。公司则认为培训已完成且已向梁某某推荐工作,不同意退款。梁某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佛山某教育咨询公司未就贷款作相应的说明和风险提示,且涉案网贷平台不具备合法的金融服务资质,公司所推荐就业也与收取的培训费用不相称、与宣传承诺存在明显差距,公司实质为获取自身商业利益而让消费者负担网贷,侵犯了消费者要求公平交易的权利,双方教育培训合同无效。最终,法院判令被告佛山某教育咨询公司退还部分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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