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垂钓说NO!

粤北首部“水上交规”发布

广州日报 2025年05月19日 曹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日前,清远市司法局、清远海事局联合举行《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规定》以清远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清远市首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粤北地区首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规章。

  近年来,随着北江沿线垂钓蔚然成风,特别是在市区的部分亲水台、游道以及大桥上出现的钓竿“成行成市”阻碍游人通行的现象。此次《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通航水域的桥梁及其他架空设施的任何部位捕捞、垂钓。

  该规定填补了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在垂钓行为规范上的法律空白,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且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往,对于在桥梁等危险区域垂钓的行为,缺乏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导致执法过程中存在界定模糊、执法困难等问题。而如今,这一规定的实施,让执法工作有法可依,能够有效规范市民行为,维护水上交通领域的法律秩序。同时,也体现了清远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对新兴社会问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推动地方立法不断向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完善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体系。

  从安全性角度而言,在北江亲水台、桥梁上下垂钓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垂钓者的行为可能干扰船舶正常航行,抛投的渔具、鱼线等物品一旦缠绕船舶螺旋桨,极易导致船舶动力系统故障,引发碰撞、搁浅等水上交通事故,威胁到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垂钓者自身也面临诸多危险,桥梁及架空设施周边水流复杂,加之部分垂钓者为追求更好的垂钓位置,冒险站在危险边缘,稍有不慎便可能失足落水。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避免此类危险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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