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巫云鹏)被执行人厂房因权属不清无法拍卖,租户又投入重金装修后正在经营,面对这样的执行困局,该如何破解?昨日,记者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灵活适用强制管理措施,裁定由申请执行人直接接管涉案厂房并收取租金,分期实现债权,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避免租户经营中断,同时缓解被执行人债务压力,实现多方利益平衡。
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黄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戚某清偿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但黄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黄某名下有一处位于揭阳市的三层厂房,遂依法对该厂房采取查封措施。
之后,经向当地自然资源局调查取证,禅城法院发现该厂房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不清,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难以通过传统司法拍卖方式推进处置。与此同时,法院还发现厂房已经出租给史某经营使用,且史某投资了50余万元用于店面的装修及经营。如何找到平衡点,更好地兼顾各方利益,成为摆在案件承办人面前的难题。
在征得戚某同意后,2025年3月,禅城法院作出强制管理裁定,指定戚某为涉案厂房管理人,管理期间获取的租金收益用于清偿债务。强制管理裁定作出后,为确保执行效果,执行干警专程赶赴揭阳,耐心向租户史某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组织戚某、史某就租金标准、租赁合同等事项进行协商。目前,戚某已开始按月收取租金,分期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