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部署了涉及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基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和治理机制、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市场化社会化水平等5个方面23项政策举措。23项政策举措包括深化政务信用建设、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加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有序推进自然人信用建设、全面强化司法执法体系信用建设、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公示制度、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强化对守信行为的激励、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以信用评价为基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推进信用报告深度应用等。
《意见》指出,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详见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