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2月29日作出了《关于申请荔湾区花地河西片区(一期)项目用地选址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2548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摸查。经摸查:南塘大街12号之一(D1113图15幅26地号)位于南塘大街12号东侧、余庆里1号南侧、余庆里2号西侧;长年里横巷4号(石区1段1536、1536之1号)位于长年里横巷2号东侧、长年里横巷3号南侧、长年里5号北侧、长年里6号西侧;长年里5号(1113图15幅133地号)位于长年里4-1号东侧、长年里6号西侧、龙兴里15号北侧;南塘大街20号(石区1段1221号)位于南塘大街20-1号东侧、南塘大街20-6号西侧、南塘大街23-1号西南侧;南塘大街20-1号(未列地号)位于南塘大街19号东侧、南塘大街20号西侧、南塘大街22号北侧;龙兴里10号(石区1段1542之1、之2号)位于永芳里3号西侧、乐兴里1号北侧、龙兴里13号南侧;龙兴里10号东侧(石区1段1542之1、之2号)位于永芳里3号西侧、乐兴里1号北侧、龙兴里13号南侧,上述房屋在此次规划红线范围内,因经多次信息查询、现场调查及周边走访等方式均未能联系到上述地址房屋产权人,请上述房屋产权人、继承人或其他合法权利人、代理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到荔湾区南塘新围7号主张权利,逾期不提出权利主张的,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认定为无主房屋,并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4日
(联系电话:020-81555187,联系人: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