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残疾人体育比赛奖励和集训补贴办法》出炉

运动员夺残奥会冠军可获市级奖励50万元

广州日报 2025年03月07日 刘满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满元)为激励东莞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再创佳绩、为莞争光,《东莞市残疾人体育比赛奖励和集训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炉。记者从《办法》获悉,东莞残疾人运动员夺残奥会冠军,可获得市级奖励50万元;每破一项世界纪录另奖6万元。东莞各镇街(园区)可根据实际出台属地奖励政策,对获奖运动员进行奖励。此外,残疾人运动员和教练员还可获得集训补贴。

  根据《办法》,东莞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包括夏季残奥会和冬季残奥会,简称“残奥会”)、聋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简称“聋奥会”)、世界杯、世界残疾人单项锦标赛等多项比赛,成绩优异者可获得奖励。

  其中,参加残奥会获得1—8名的运动员(含领跑员、领骑员、引导员等辅助人员),分别奖励50万、30万、15万、6万、5万、4万、3万、2万元;2人以上(不含2人)团体比赛、集体项目分别奖励25万、15万、7.5万、3万、2.5万、2万、1.5万、1万元;教练员奖励所带运动员奖金总额的150%。

  同时,运动员每破一项世界纪录另奖6万元。在同一个项目中,多次破纪录的,只按最高的一次给予奖励。获得多项名次的运动员按照运动员获得名次(含破纪录)奖励资金进行累计。

  残疾人运动员及教练员还可获得集训补贴。《办法》称,参加集训时间少于或等于15天的按半个月发放集训补贴,参加集训时间大于15天的按整月发放集训补贴。残疾人运动员集训补贴标准由基础补贴和成绩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补贴按照残疾人运动员的参训档次确定;成绩补贴实行浮动,按照残疾人运动员取得的最好赛绩确定,并在取得最好赛绩的次年1月进行调档。根据参训档次,残疾人运动员的集训补贴为1550元/月—3520元/月。教练员补贴标准为3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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