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2月17日,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发布《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下称《名册》),向2078名专业人士授予仲裁员资格。其中,中国内地仲裁员1353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员188名,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员27名,中国台湾地区仲裁员22名,外国仲裁员488名,共覆盖129个国家和地区。新一届《名册》将于2025年2月21日启用。
据悉,《名册》适用于约定SCIA的仲裁案件,也适用于约定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和江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还适用于约定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的仲裁案件。
此外,列入《名册》的仲裁员,亦将被列入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HK)的推荐仲裁员名册,经当事人选定或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指定,可办理约定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的仲裁案件。
据统计,2024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新受理商事仲裁案件14518宗,涉及争议金额1422.67亿元,在已公布的仲裁机构中继续位列世界前列;与此同时,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国际案件持续增长,涉外商事仲裁案件增至520宗,争议金额合计510.39亿元。
案件当事人来自64个国家和地区,同比上升45%,当事人累计覆盖国家和地区增至142个,覆盖地域进一步扩大。个案最高争议金额超300亿元,为有史以来亚洲仲裁机构解决的最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