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不配3D眼镜?违法!

广州日报 2025年02月16日 黄庆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庆 通讯员穗市监)最近不少网友反映,观看《哪吒2》时,电影院不配3D眼镜,要求自行购买。对此,部分电影院表示,电影票由第三方购票平台售出,售票时没有规定买电影票附赠3D眼镜,电影院免费提供3D眼镜会带来成本压力。

  电影院的这种行为合法吗?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观影时不提供3D眼镜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工具,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购票平台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备。

  购票平台单方面规定不提供免费3D眼镜,这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是无效条款。电影院作为购票平台的签约合作方和提供观影服务的商家,收取一定的票房分成。于情于理都不能以“未直接收取消费者电影票款”为由,对消费者此类投诉进行推诿,将提供3D眼镜的责任全部推到购票平台上。

  从法律层面辨析,影院和购票平台的关系,属于网络平台和服务者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可以向电影院要求返还购买3D眼镜的费用。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如果电影院拒绝退回消费者购买眼镜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与12345投诉电影院,维护正当合法权益。为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建议电影院通过收取押金的方式为观众提供3D眼镜租赁服务,在放映结束后收回3D眼镜时退还押金,提高观影体验,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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