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日前,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丘某贤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由从化区法检“两长”同堂办理。
庭审现场,从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冬松向旁听人员进行法律警示,指明“用实体经济的资金去炒虚拟币风险巨大,严重影响企业根基。任何不诚信行为长远看必将损害企业和企业家的声誉,要时刻保持清醒与自律,以稳健、诚信和务实的态度经营企业,才能实现企业的长久繁荣。”
本案中,被告人丘某贤虚构自己参与某高校、某著名医院以及多个全国知名项目工程的事实,为骗取他人出钱投资,通过伪造施工协议、设计施工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共骗取被害人投资款782.3万元,并将投资款用于非法金融活动、网络赌球和偿还个人债务等,给多家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最终,被告人丘某贤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在庭审后的法庭教育阶段,从化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徐琳说:“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公民的立身之本。望你诚心悔改,好好改造,牢记本案带给你的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远离赌博,走好余生路。”
据悉,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经办法官提醒,公民及企业在订立合同之前,务必要审慎、详细了解对方的资质、身份、履行能力等情况,避免落入合同诈骗的陷阱,签订合同的双方要秉持契约精神,自觉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诚信、公平、有序、高效的市场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