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武汉一所中职学校的职工刘先生反映,三甲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在护士招聘条件中注明,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中起本”“专升本”等毕业生,涉嫌学历歧视。该院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招聘是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用人需求和该院护理人力资源结构来安排的,是出于工作实际考虑,并不存在学历歧视。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长期以来,自考等成人教育因其方式灵活、费用较低,成为不少人提升自我的重要途径,而“宽进严出”的录取方式也保证了人才出品的质量,自考文凭享受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在招聘中将此类学生拒之门外,是赤裸裸的学历歧视,不仅有违就业公平,更会打击劳动者努力学习提升学历水平与能力的积极性,影响教育多元化发展。对于这样的学历歧视,绝不可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向有学历歧视招聘单位的负责人追责,保障求职者的合法权益。
可是,必须看到的是,之所以不少单位招聘时喜欢看学校、学历,背后有一定现实考量,也并非完全不重能力,因为在不少人眼中,学历也是能力的一部分。某种程度上说,能考上更好的学校,本身就是对学习能力的证明。事实上,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等在人才的培养上确实与全日制统招学校存在差距。虽然并非所有的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都比全日制毕业生差,甚至可能还有一些综合能力很强的学生,但在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今天,对于招聘单位来说,在学历上设门槛虽然简单粗暴,却是最“高效”的办法。因此,相关教育机构也要加快教育改革力度,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含金量”,让学生用真才实学取信用人单位、赢得社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