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珠区英豪花园,外卖小哥停好车,准备步行入内。
让“电鸡”跑在法治轨道上②
从2024年12月30日开始施行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车辆的停放、充电作出明确要求: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均被列入禁止清单。
新规实施后,记者走访了一些楼盘小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发现楼盘小区普遍管理有力,大多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城中村根据治理目标和成本,既有投入大量人力,防止电动自行车入村停放的,也有密集布设充电站,防范车辆入户充电的,可谓“八仙过海”,各有办法。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天研
楼盘
小区业主配合度高 “电鸡”停放大多规范有序
记者走访发现,楼盘小区由于大多在入口处设有保安岗,内部道路也更宽敞,居民的配合度更高,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更容易实施。
记者在海珠区英豪花园看到,所有电动自行车都停在小区大门外,哪怕是送外卖的骑手,也自觉停好车后步行入内。记者走访时正值放学时间,很多孩子在小区花园里玩耍。“我们小区从成立之初就不允许电动自行车进入,因为里边有很多老人家和小朋友,业主们已经达成了共识。”小区保安说。
“这一带大部分楼盘小区不让电动自行车进,附近只有南洲花苑可以骑电动车进去。”一位外卖骑手这样告诉记者。记者随后来到南洲花苑,这是一个建于20世纪90年代的小区,电动自行车确实可以自由进出。小区内设置了大量停车位,居民也很自觉,记者看到的电动自行车都“乖乖”停在指定位置,没有越出安全通道的界线。
“我们小区发生过电动自行车起火事件,来了不止一辆消防车,视频还上了社交媒体。自此之后,物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在所有车辆都停在小区门外。”富力千禧花园的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业主们“见过鬼都怕黑”,此后都配合管理,不敢造次。
城中村
人力巡逻防“电鸡”超时停留 密集布置充电站防“电鸡”入室
在横街窄巷错综复杂的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几乎成了住户和商家出行的“刚需”。记者发现,各城中村的管理方式可谓“八仙过海”,既有采取“人海战术”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村的,也有大量安装充电设备,防止车辆入室的。
1月2日晚,记者在三元里村看到,每个可通行电动自行车的出入口都设有门岗,工作人员给进村的电动自行车贴上临时通行证,穿工作服、佩戴头盔、骑外卖电动车的骑手则可直接进入。
记者在现场看到,三元里地铁站A2口附近的进村门岗共有两人负责,一人在通行证上记录时间,另一人给车辆贴证。通行证上写有车辆进入时间,凭证可在村里停留30分钟,超时将被移车。
城中村的巷道如同毛细血管,车辆进村后不按时出来怎么办?三元里村动用了大量人手巡逻,即便是晚上9点,仍有不少身穿“三元里安全”制服的工作人员在高频率巡街。在抗英大街旁边的一处停车点,工作人员就发现了一辆超时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他在现场停留了5分钟,逐一询问附近店铺“这是谁的车”,但依然不见车主。随后,他就将车辆移走了,可谓严格执行。
不过,百密难免一疏。城中村的街巷枝枝蔓蔓,主街旁边是横街,横街又分叉出小巷。工作人员通常沿着主街巡逻,再看一眼横街,未必有时间逐一察看小巷,这就让车主抓住了“漏洞”。当天20时45分,世康大街旁边横街的一条小巷里停放一辆电动自行车,通行证上写着其是17时30分进村的。此车超时停放了近3个小时,仍“安然无恙”。
如果说三元里村以人力管理为主,限制车辆进村,没有禁停电动自行车的海珠区三滘村则是借助设备,重点防范车辆及电池进梯入户诱发的火灾。面对随处可见的车辆,村里密集布置了便民充电站,让住户近在咫尺就能充电,不用把车辆或电池拿回家。
“自从有了充电站,我们都没有在家里充电了。之前是没办法,大家都知道危险啊,现在充电那么方便,谁还在家里折腾。”住在西滘头洲围十五巷的唐先生说,“和在家里充电相比,在外面充电,一个月也就多花十来块钱,但安全多了。”
村里的楼栋入口处还贴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池)进梯入户的告示,并生动地告知住户“电动自行车着火夺命仅需100秒”。“房东也会再三告诫我们,车辆不能进楼。”唐先生说。
老旧小区
居民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广州中心城区分布着大量的老旧小区。不同于有保安值守的楼盘小区和因隐患多而严阵以待的城中村,老旧小区的管理相对较松,居民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位于越秀山体育场旁边的应元路26号,是无人值守的老旧居民楼。记者发现门廊里就停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再走几步,看到天井里又有一辆,上面晾着衣物,旁边堆放着纸箱和泡沫箱等易燃品。这辆电动自行车正停放在一户人家门前一米处,一旦起火,将直接封堵逃生之路。两个灭火器挤在车头和墙壁之间,如果车辆起火,要拿灭火器,就如火中取栗一般。
应元路豆腐寮小区有一栋加装了电梯的老旧楼房,一楼楼梯间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旁边堆放着纸箱杂物。虽然这栋楼的大部分住户通常搭电梯从另一个通道出入,不会走楼梯,但这里还是存在火灾隐患。
在应元路47号,记者发现了相似的情况,一楼防盗门内的楼梯间也停放着一辆电动自行车。
记者发现,这些电动车如此停放,并不是因为附近停车不方便。上述居民楼附近数十米或百来米开外的地方,就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区域——甚至不止一个,有的还有遮雨棚。居民把车开回家,反而会更麻烦,比如豆腐寮小区的个案,车主要上三层楼,才能抵达自家楼梯口,推车回家显然不是贪方便。
对于上述违规停放的行为,物业和居委会似乎也已知情。三栋楼的防盗门上都贴了一模一样的温馨提示——提醒住户不要携带电动车或电池上楼充电,也明确提到不能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看来,这样的柔性提醒目前尚未奏效。
此外,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还有住户拿着电池上楼充电的情况。家住海珠区沙园社区的毛小姐(化名)向记者报料,她多次遇到楼上邻居拎着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搭电梯,令人心惊。邻居之间面斥不雅,每次她都以拒绝同梯表达态度,站在原地等下一趟电梯。毛小姐说,其实,距离她家不到100米的沙园七街就有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场所,不知该业主为何一定要拿着电池回家充电。“我们有业主群,有业主在群里发过电动自行车电池在电梯里起火的视频,但该邻居不为所动。”
新规提醒
劝阻制止无效 应当及时上报
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既有建筑场所已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的,驾驶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停放场所;未停放在停放场所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后应当及时劝导处置。
新规明确列出了禁止的行为,其中包括:携带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新规要求,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管理区域内有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并协助处理。
根据新规,物业服务人违反上述规定,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未劝阻、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物业服务人为单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人为个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数据
2024年6月至12月(截至12月5日),广州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551起,其中室内34起,室外517起,室内电动自行车火灾环比下降24%。未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火灾。